版权法的印度
版权法的印度
版权法在印度涵盖的权赋予制作者的文学、戏剧、音乐和艺术作品和制作的电影片和录音。 这些权利包括生殖权利的工作,通信工作的公共、改编或翻译工作。
立法
目前的法律管辖版权,在印度是《版权法》,1957年,这是最后一次修正是在2012年。
版权法在印度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在大英帝国,当一个修改版本的联合王国1911Copyright法被应用到印度为印度的版权法》,1914年。 印度的版权法》,1914年仍然是适用于创作的作品之前21日1958年(当前的立法生效的)。
一个完整的案文 《版权法》
国际条约
印度是一个成员的《伯尔尼公约》、《世界版权公约》、《罗马公约》和《协定》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(TRIPS).
印度不是一个成员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》(公约)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》(公约).
持续的版权
版权保护期在《版权法》1957年是:
对于文学、戏剧、音乐和艺术作品没有列出如下,持续时间的版权是终身的作者加上大会第六十多年。 该期间的六十年是从测日历年年初下一个下一年提交人死亡。 例如,如果提交人死在2000年期间的工作将会落入公共领域月1日2061.
为以下工作的持续时间的版权是六十年后结束的一年中,工作是第一次发表;例如,如果工作是首次出版,在2000年期间的工作将会落入公共领域月1日2061.
- 匿名和假名的作品
(除非在作者身份是公开之前的期满日期), - 死后的工作。
- 照片。
- 电影片。
- 录音记录
- 政府工作和公共事业。
所有权的版权
默认情况下,没有任何相反的协议,提交人的工作一般被认为是第一个拥有的版权。 除了那里的工作是由作为部分提交人的雇用、合同项下的服务,或者学徒;在这些情况下,雇主通常是第一个拥有版权的工作。
外国作品
根据《伯尔尼公约》和世界版权公约》、版权的作品从《公约》其他成员国都是保护在印度的相同工作的印度起源。 这是中规定的国际版权为1999年。
公平交易
公平交易规定了条件,其中某些行动可以执行关于版权工作没有侵犯版权。
法院在印度倾向于采取一种相当务实的方法,并往往允许复制的材料的使用目的是以教育或促进艺术。
特定的使用将通常被看作为公平交易的如果是:
- 私人或个人使用,如用于研究或教育使用的一名教师或学生,
- 批评或审查,
- 报告的目前的事件和目前的事